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海珠动态 > 部门要闻

海珠区财政局传达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主要精神

时间:2018-06-15 15:06:00 阅读数:
字体:[大] [中] [小]

  6月12日下午,区财政局在局机关会议室传达学习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主要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明香主持会议并讲话,局机关科级以上人员及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揽广东工作全局,总结运用“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成果,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重点工作,对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具有重大意义。

  会议强调,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必须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运用科学思想方法指导我局财政、国资工作。一是扎实推进党建工作。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持之以恒正风反腐,为新时代广东广州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二是加快推进改革创新。大刀阔斧搞好园区建设,在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上走在前列,在产业发展、科技创新上走在前列,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发展结构上走在前列。三是广泛引进优秀人才。切实加强国有企业人才资源能力建设,把优秀人才集聚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可持续发展上来,不断提高国有企业招商引资质量和效率,推动更多优势产业、龙头企业、优良资源向园区集聚,将园区企业打造成创新引领的主阵地。 (区财政局 王小丹)